2024年2月4日,济宁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在梁山县主持召开了《山东正大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饲料级色氨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梁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单位-山东正大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济宁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青岛京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4名专家负责“报告书”技术审查工作。
(各部门领导、专家生产车间现场考察)
会议期间,与会专家和代表查勘了项目厂址、依托设施及周边环境,先后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概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色氨酸项目环评报告情况汇报)
一、项目的总体评价
山东正大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饲料级色氨酸生产项目选址位于济宁市梁山经济开发区北部板块现有厂区内,占地面积133334m2,项目利用现有发酵车间和提取精制车间,改建2万吨饲料级赖氨酸项目部分生产设备及厂房,建设年产1.5万吨饲料级色氨酸生产线,项目以葡萄糖、酵母粉、氯化钾、磷酸二氢钾等为原料,经过三级发酵生产,再经浓缩、喷干、包装等工序。
项目已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09-370832-07-02-97595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梁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环保管理要求,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二、“报告书”质量评价
“报告书”评价依据较充分,评价因子、等级确定适当,环境概况介绍较清楚,工程污染因素分析较全面,预测评价方法符合技术导则要求,提出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未来,山东正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继续秉承正大集团与地区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生产经营工作,助推公司运行再上新台阶。